2016年7月15-17日,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助理、鉴定人张华文,鉴定人刘宗超、熊小明,鉴定人助理周云环、张冰斌等五位同志,受中心指派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班”。
此次培训,主办方邀请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原副所长,现任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所长朱广友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刘鑫教授,分别对即将于2017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论、总则与附则及各章节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培训,提升了鉴定人的质量意识和执业能力,对严格规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