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首页 >> 正文

“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 ——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sfjdzx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3 17:18:3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生命伦理学和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和四川医科大学于2015年10月17日在四川泸州共同主办了“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四川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承办。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吉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委员会等18个省市的45个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共计9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共收到参会论文67篇。本次研讨会由开幕式、专家主题报告、分组报告三个阶段组成。

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会长李惠教授主持,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将军,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张俊华司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徐静村教授,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刘沛奎,中共泸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鞠丽,学校党委书记廖斌教授、校长何延政教授,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辜继杰等出席了开幕式。

廖斌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专家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他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四川医科大学的情况,并指出医药卫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伴随着现代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生命科技伦理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影响着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我校和上海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共同主办本次会议就是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当下我国医学伦理学与医药卫生领域突出的伦理法律问题,围绕“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等主题,展开多视角、多层次的高水平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就是想为专家学者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研讨交流、相互借鉴,展示最新的思想和理念,分享最新成果。

中共泸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鞠丽,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将军,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刘沛奎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辜继杰代为宣读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发来的书面讲话。他们在讲话和致辞中,对川医大医事法学的发展、对泸州法治建设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将加强四川省与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而且对推进我国生命伦理学与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促进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类法学研究,提高卫生法制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开幕式后,四川医科大学程文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教授共同主持了大会学术交流。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教授,复旦大学姚军副教授,四川医科大学石俊华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会长李惠,辽宁师范大学艾尔肯教授,滨州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张新华六位专家在大会上分别作了题为“3D打印技术与骨科植入物研发现状及瓶颈突破思路”“生命健康与自由:对染毒者两项基本人权的取向——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正当性的法理学证成”“健康权保护的法理规则与伦理考量——以医患纠纷处理为视角”“论安乐死的权利”“论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基本制度”“论人类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的伦理争议及法律规制”的主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徐静村教授对专家主题报告作了点评,认为各位专家对3D打印器官、生命健康权、安乐死、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基因诊断等医事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和最新动态的问题进行了有深度的探索。

下午,学术交流分为两个组开展,参会专家分别围绕“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研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等8个研究方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分享了各位专家、学者在生命法学和医药卫生治领域最新的学术思想与学术成果。

四川医科大学与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首次联合举办的这次高峰论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不仅实现了生命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学术研究跨地区、多层次交流,达到了优势互补。为这个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一次很好的交流机会,进一步加强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生命科技伦理与医药卫生法治领域研究队伍的活力。

上一条:郑小莉
下一条:热烈祝贺我中心在四川省及泸州市首届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中获得优秀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