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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执业资质评审

作者:sfjdzx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4 21:34:48 点击数:

 

      2014年1月18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行政许可前的执业资质评审。评审组组长、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刘敏教授,评审组组员、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李英碧教授和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沈林成副主任医师,评审组观察员、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主任科员刘鹏,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剑,泸州市司法局司鉴处处长罗永莲、副主任科员凌巩,泸州医学院副院长樊均明教授,泸州医学院科技处处长何涛以及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全体人员,《医学与法学》编辑部、法学系部分老师参加了评审会。

     本次鉴定中心执业资质评审按首次会议、鉴定中心执业能力现场评估和末次会议三段进行,专家组组长刘敏教授主持评审工作。在首次会议上,刘敏组长宣讲了这次评审的目的、要求及安排,泸州医学院副院长樊均明教授致欢迎词,向来校评审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更快更好地发展。随后,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向检查组全面汇报了鉴定中心筹建准备情况。在对鉴定中心执业能力进行的现场评估中,检查组深入中心办公场地、各专业鉴定室、实验室进行了实地考查,对中心鉴定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着重对鉴定中心的人员资格、鉴定能力、仪器设备、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中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要素一一进行了仔细深入的现场考查和评估。在末次会议上,评审组一致肯定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筹建状况满足《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能力评估标准(试行)》《四川省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对执业条件的要求,达到所申请的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亲权)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及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项目的执业条件,并作出了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执业能力现场评估报告。会上,鉴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表态,将按照各位领导、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中心的整改,完善中心建设。泸州医学院副院长樊均明教授作了讲话,感谢各位领导、专家给予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肯定和鼓励,并表示学校将按照评审建议与要求支持中心建设,实现鉴定中心公司化运行;同时争取把学院法医专业创办起来,对鉴定中心给予更强更好的学科支撑。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剑对评审组各位领导、专家的辛苦表示了感谢,并祝贺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此次执业资质评审;表示泸州市司法局将在四川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加强对鉴定中心的管理,把中心做大做强;希望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加强管理,提供优质鉴定,为建一流标杆性鉴定中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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